近日,“共产党员”、“人民党建云”等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了“共青团员入党须知”一图读懂,对2019年印发的《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发展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推优”工作的总依据。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明确提出团的基层组织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1992年,中组部和团中央联合下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两个一般,两个主要”,即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该文件至今仍具有效力。2014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进一步拓展了共青团推优工作的空间。
“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意见》也同时提出“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此,推优入党包含两个逻辑层次,既指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又指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不是所有团员都能被推优,年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等这是基础条件,不能破格。另外,对于文件中提出的“五个先进”的要求,基层团组织可结合实际逐项进行评估,也可探索进行相应赋分的办法,把好苗子选出来,特别是要注意甄别团员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面前,在大是大非面前的表现,有《办法》中所提的负责清单中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批评处理,不得列为推荐的对象。
推优入党工作应由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监督下进行。各级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助手作用,担负起为党识人、为党育人的职责。一方面,要立足团的实际,发挥团校、团课等的功能优势,帮助党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突出党的科学理论学习,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夯实团员入党前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的工作机制,主动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定期做好汇报请示工作。
对于规范推优入党工作程序,《办法》中已经作了清晰的要求,这其中要重点注意:把推优纳入本单位党员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不得搞特殊、搞突击。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必须是有表决权的团员,因处于处分期等没有表决权的不能参加评议投票。要保障团员权利和过程公平,组织团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不能出现指向性明显、透露投票信息等现象。公示要坚持公开、透明,通过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发布相关信息,不得搞私下公示、变通公示,结果要经得起群众检验。向上级团组织报送的相关材料具体有哪些?需纳入党员档案的团组织“推优”相关材料具体有哪些?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们前期已制作下发了《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的样表,各级团组织可参照式样统一印制。向上级团组织报送的材料具体包括签署了团支部推荐意见的《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和被推荐团员的考察材料、联合培养材料等。同时,结合各地已有的实践探索,对于经团组织推优入党的发展对象,团组织可将其相关材料归入党员发展的材料中。
如何做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推优入党的有效衔接?
在相关部委的支持下,共青团中央自2007年开始启动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立足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的功能定位,十余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好政治素质的青年政治骨干。“青马工程”在学员来源、培养过程以及目标导向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政治性的要求,所以,不是“青马工程”学员必然具有优先“推优”的资格,而是因为他们作为团员中的先进分子,已经具备“推优”的基本条件。所以,团组织要注重把表现优秀的团员通过推优入党工作纳入政治录用的主渠道,将两个工作统筹起来谋划推进,这既是加大对学员培养力度的体现,也是提高推优入党质量的有效路径。近期,我们还将出台关于深入实施“青马工程”的意见,将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来源:团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暨南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